离婚调解书上法官执意不让写我拥有探视权,符合吗

2024-11-20 19:31:0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探视子女,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
所以,这样的协议不合法。当事人可以提出诉讼。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你好,不符合常理。而且如果不明确约定的话,将来出现问题也很难得到有效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