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行政级别 国有企业有行政级别吗

2024-12-04 00: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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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相应行政级别。

只要是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都可以认定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如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在国有控股或者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国有公司、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股份有限公司新任命的人员中,除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外不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省属国有企业,一般是正厅级,由于是国有企业,其人事升迁的要求基本和公务员是一样的。

本科生进去后先是科员,然后到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副调研员),正处(调研员),副总(副巡视员),总经理(巡视员),括号里的叫非领导职务,级别是平级的,一般是为了解决待遇或给一个无望提拔成实职的人准备的。

一般从副到正至少要求两年,从正到上一级的副职至少是三年,但这只是理论,对于省级企业,绝大数人到主任科员就到头了,运气和能力及机遇比较好的能到处级,也就是公司的中层干部了,至于公司领导层,由于已经属厅级干部了,人事关系是由省里直管了。

有无编制可以以去问人事部门,一般来说,如果是由公司和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一般都是有编制的,如果是没签订或是由第三方和你签订,那就是无编制。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其特殊性还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虽然也有营利目的,但也有非营利性目的,或者说它不以营利为目的。国有企业要执行国家计划经济政策,担负国家经济管理(调节社会经济)的职能。

对于有些重要行业和产品,明知在一定时期内不能营利,也要、或者说更需要国家投资开办企业,而等到以后其经营能够营利或盈利率较高时,民间社会愿意投资了,这时国家倒往往可以减少投资,甚至退出这些领域。

2、国有企业虽然是一个组织体,但它只有或主要为国家一个出资人。这不同于合伙、合作企业和一般的公司,也不同于私人独资企业。

国家作为企业出资人,一般并不由最高国家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中央政府)直接进行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而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分别由各级有关国家机关或其授权部门,代表国家所有权人负责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

3、国有企业同所有其他企业一样都必须依法设立,但它们所依据和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国有企业依据和适用国家制定关于国有企业特别法,虽然它们也适用一般企业法的许多一般性规定。国有企业法同一般企业法比较,在企业设立程序、企业的权利义务、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关系等方面,其规定有所不同。

国有企业设立的法律程序较其他企业更为严格、复杂。国有企业往往享有许多国家给予的政策性优惠和某些特权,如某些行业经营的垄断性、财政扶助、信贷优惠以及在资源利用、原材料供应、国家订货和产品促销、外汇外贸等方面的优惠、亏损弥补和破产时的特殊对待等等。

但同时它也受到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政策性限制,承担许多特别的义务,如必须执行国家计划、价格权限制、生产经营自主权的限制,要优先保障国家和社会需要,满足国家调节经济的要求,有时利微或无利也得经营等等。

国家对其他企业的管理,主要是制定其组织和活动的一般规则,要求其守法和照章纳税,而对于国有企业,国家需要以政权和所有者双重身份进行管理,在许多方面,国家(其代表者)要以自己为一方主体同企业和企业中关有各方直接发生各种法律关系。在国有并实行国营情况下,这种情况尤为突出。

国有企业作为法人同一般企业法人比较,也有其特殊性。凡法人都应拥有独立财产。

一般企业法人对其财产拥有所有权,国有企业(这里指国有独资企业)对财产只享有经营管理权,而无所有权。

除法人条件上的这一区别外,在所属法人类型上,国有企业法人也有其特殊性,法人通常可分为私法人与公法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等。一般的企业法人属于私法人、社团法人和营利法人;国有企业却兼具有不同类型法人的特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有企业

回答(2):

国有企业没有行政级别。

1999年9月22日第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有:“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对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

国有企业“一把手”多由中组部发文任免,因此有了“行政级别”。很多央企最初成立时的“一把手”是“副部级”,其级别便顺延下来了。这种交流甚至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正常的”人事变动。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一把手没有行政级别,但调任和行政级别存在对应关系:

在国资委网站列出的115家央企名录中,前54家企业“一把手”(指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及总经理)多为“副部级”。此外,前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庆伟出任时其级别为正部级,是因为他曾担任国防科工委主任。

“副部级”央企还包括中国四大国有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类央企;

还有国务院直管类的,如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另外,中国烟草总公司也是“副部级”。

另外,直属国资委领导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正部级央企,其“一把手”就属于正部级。而属于副部级央企的中石油,其前董事长蒋洁敏本身是正部级领导。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百度百科-调任

回答(3):

以前是有的,但是现在,企业已经逐步取消了行政职务划分,不再与地方政府对应职务。在过去,根据所属单位的大小,国企的级别一般不超过主管单位,基本上是降半级或一级。

从这几年一些中央国企的领导干部与中央或地方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调任情况来看,事实上还是保留级别的,比如一些央企的董事长、总经理去担任省长、副省长或者副部长等。

所谓国企领导的行政级别,其实质就是“官本位”思想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反映。在计划经济时代,事实上国有企业企业是没有行政级别的,只是“一把手”多由中组部发文任免,因此才有了级别。

比如,很多央企最初成立时的“一把手”是“副部级”,其级别便顺延下来了。这种交流甚至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正常的”人事变动。

国有企业有央企和地方国企之分,央企由国资委直接管理,地方国企隶属于地方政府或其他中央部委管辖,其级别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几个级别。

扩展资料

特别说明

1、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具有行政级别,但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行政级别是副省(部)级,故兵团司令员、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副省(部)级,但有时高配正部级。

3、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

4、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级但是必须要副部级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级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兼任;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如市宣传部、组织部、纪委、政法委等必须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兼任。

参考资料:凤凰财经—国企领导行政级别由

回答(4):

1、国有企业有行政级别,以前的国企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现在已经逐步取消级别。私企没有级别的。

2、国有企业有中央国企和地方国企,中央国企由国资委直接领导,地方国企隶属于地方政府或者中央部委,级别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和副科级。  

3、国企行政级别废除步履艰难:1999年《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2001年经委表示将对企业重新划分等级,2008年上海市下发通知取消行政级别。现目前还没有在全国实行。

  扩展资料:

一、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1、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

2、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二、国有企业有央企和地方国企之分,央企由国资委直接管理,地方国企隶属于地方政府或其他中央部委管辖,其级别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几个级别。

1、在国资委网站列出的115家央企名录中,前54家企业“一把手”(指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及总经理)多为“副部级”。此外,前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庆伟出任时其级别为正部级,是因为他曾担任国防科工委主任。

2、“副部级”央企还包括中国四大国有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类央企。

3、国务院直管类,如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另外,中国烟草总公司也是“副部级”。另外,直属国资委领导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正部级央企,其“一把手”就属于正部级。而属于副部级央企的中石油,其前董事长蒋洁敏本身是正部级领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有企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回答(5):

国企有行政级别。

国有企业有中央国企和地方国企,中央国企由国资委直接领导,地方国企隶属于地方政府或者中央部委,级别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和副科级。  

国企行政级别废除步履艰难:1999年《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2001年经委表示将对企业重新划分等级,2008年上海市下发通知取消行政级别。现目前还没有在全国实行。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

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