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有效吗

2024-11-16 12: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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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实困惑
李某已经在北京生活几年了,为了尽早实现成家立业的愿望,决定自己开一家熟食店,可是几年的打工生活并未积攒多少存款。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某认识了某印刷厂厂长张某,二人因意气相投成为好友。李某向张某提出借款要求,张某考虑后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与李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借款利息及其他事项,但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张某只对李某说不能拖欠还款。合同签订后,李某心中很不安,不知哪一天张某会让自己还款。此时的李某应怎么办呢?
律师答疑
在此种情况下,李某可以与张某签订补充协议或随时履行还款义务。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期限或者借款期限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本案中,李某与张某的借款过程、内容、形式等符合法律对借款程序的规定,因此其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受到合同的制约。但由于双方未就还款时间作出约定,所以,李某可以与张某在合同中补充还款期限的条款,或者随时返还借款。张某也可以随时要求李某在合理期限内还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理荟萃
合同补正系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备而产生效力瑕疵的一种手段,对维持交易稳定有重大意义。

回答(2):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该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以上两是对于合同中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所用的一般规定,另外,该法第二百零六条还专门对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作了规定,基本上和以上的立法精神相一致,该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可见借条上没有写日期没不能导致借条失效,而是你可以要求随时履行。

回答(3):

不是“有效”与否的问题,是根本无法履约的合同。“还款日期”是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如同没写借钱的数额。没了它,日后闹矛盾、且别人(包括法院)都无法公断是免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