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半年就离婚彩礼钱可以退吗

2024-11-20 19: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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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三)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离婚彩礼也有不能要回来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这些情况:(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回答(2):

  1.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退不退彩礼、退多少,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

  2. 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解决时:已经领了结婚证,而且双方共同生活、有了夫妻之实的,离婚一般不退彩礼;特殊情况下要退彩礼,即:男方有证据证明因为给付彩礼导致自己家庭生活困难的。

  3. 附:相关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答(3):

按司 法解释这种情况是不退还彩礼的。
《婚 姻法》解 释二明确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 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 以下情形,人 民 法 院应 当予以 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 婚登 记 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 婚 登记手续但 确未 共同 生活的;
(三)婚前给 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 款第(二)、(三)项 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 婚为条 件。

回答(4):

结婚后半年就离婚,主要看你们的离婚的原因是什么了,其实这个彩礼钱基本上是不退的。

回答(5):

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归还彩礼的情形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