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两补有时间规定吗?

2025-03-24 1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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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您中断就业的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是失业前单位和个人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是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您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您原所在的单位应及时为您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备案手续,经审批通过后,您应于中断就业的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需要补充说明的有三点:
(一)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以下五种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
(二)根据有关规定,应征服兵役的时间,视同为失业保险缴费时间.
(三)单位失业备案手续通过后,您本人应携带户口、身份证、就业失业证、照片3张、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工商银行卡六资料前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