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2024-11-06 15: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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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甲公司换入该设备的入账价值=甲公司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发生的为换入资产发生的相关费用-收到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收到的补价=200+5+10-160*17%-12.8=175

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175
累计摊销 1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0*17%=27.2
贷:无形资产 250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00-(250-110)=60
银行存款 5+10-12.8=2.2

回答(2):

入账价值已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175万。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会计分录比较复杂,这么大题,没分真的没动力做。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