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第160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不管是怎么摔伤的,即使是其他同学推倒的,学校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学校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至于摔伤引发的疾病,如果是由摔伤引起的,那学校同样要承担全部责任。
这个肯定是要负责。全权负责!第一。你的小孩在送到学校的时候。无形中已经跟学校建立一种监护转接的权利。学校是有义务和权力对小孩的自身安全负责、、、第二。你在学校还有买保险。也可以进行索赔
这个肯定是全部责任啊
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39条规定,8周岁以下的小孩,在学校受伤的,除非学校能够证明
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怎么处理?学校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