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政审标准

2024-11-19 21:41:4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楼上的回答不准确。
只要那个堂兄弟与你关系不是非常密切,就不会有影响。有关规定摘录如下,供你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1996年9月10日,公安部)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直系亲属按照法定顺序排列只包括:夫妻、子女、父母、亲兄弟或姐妹。

回答(2):

回答(3):

警察政审标准:
1、政治思想落后,怀疑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不满言行的或有抵制、对抗行为的;
2、有扰乱社会治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3、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漏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参加非法社团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学籍处分的;
5、纪律散漫、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曾受到口头警告以上处分的,参与打架斗殴、拉帮结伙,与社会上不法青少年来往频繁、关系密切的;
6、曾被劳教、少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楚的;
7、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8、在招收期间直系亲属或关系密切的近亲属中有因刑事犯罪被判*刑和正在服刑的;
9、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血亲在国外或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情况了解不清楚的。

回答(4):

  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对政审的规定如下:
  第五条 报考人民警察,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