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构成诈骗的!
诈骗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
只要实施了既定为诈骗!
事后返还行为不改变犯罪性质!
不过你这个案子以你以上提供的材料看不属于诈骗!
别理他们!
要报案就报呗!
很显然你们不大懂法,所以说话腰板不硬,硬朗点应对即可!
如有问题,可百度短信我,定于解答!
你们甚至可以反过来告他们诈骗!只是些基本的法律手法罢了!
诈骗罪最主要的是有主观占有的故意,或是明知也算是主观故意,如果你公司不存在诈骗的故意,是构不成诈骗罪的,应该不用着急。但你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无论哪种形式的诈骗罪,在主观上都是故意,“我们也不知道是假的”。你们对担保物为伪造的并不明知,缺乏主观要件,何谈诈骗?
2、是否将已经收取的各种费用退回对方,不是认定诈骗的标准。构成犯罪的话,退赃行为属于犯罪后的表现,属于量刑情节。
3、“急!急!急”,你们公司不是诈骗,怕什么,急什么?!
如果属于诈骗,你们退还对方公司的款项,从法律上面叫退赃,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