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不可以让员工缴纳保证金,证件等,这一点你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或到劳动部门举报。
一般情况下,你应该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报告,否则企业有权扣你一个月薪水。但如果企业有扣钱,拖欠薪资等行为,你随时可以走人,你可以以“公司在每个月开工资的时候要扣钱(说是风险金)现在已经扣了我2000元风险金”这个原因离开公司,这样是不需要提前三十天的,而且企业需对你作出赔偿,大致的赔偿和企业裁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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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签了2年合同我合同还差一个月到期,我辞职的,我听说满一年半辞职后辞职是可以的,有这一说法吗?
没有这个说法。
如果你以企业拖欠你薪资的理由辞职,企业无权追究你,你可以反过来追求企业。
去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一般就是填写仲裁内容,提交证据,然后劳动部门会ems给你和企业各一份,里面有开庭时间,部分证据或者申诉内容也可以在开庭当日提出,以当日为准。是否收费因地区而异,有些地方时免费,有些收费,但如果你赢的话,你可以让企业承担这项费用,不过记得事先提出。
可以去劳动局劳动仲裁窗口进行咨询
公司故意的
没的 只要去交代清了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