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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法理上来说,宪法是应该可以被当做审理的依据的。从世界各国来看,也是一大趋势之一。但是,要注意的是,运用宪法作为审理依据是不可以普通法院来实行的,而是由专门的法院来实行。国际上有两大派系,一大派系是专门成立宪法法院来审理案件是否是违宪的,另一大派系是由专门的宪法委员会来审查是否一个行为是违宪的。
2、从我们国家来看,尚没有建立一个完整的违宪审查制度。从审判实际来说,我们的各级法院都是不能以宪法为依据审理案件的。在我们的司法历史上,仅有一案时直接原因宪法的条文进行审判的,那就是发生在山东的“齐玉玲案”,直接引用了宪法关于受教育权的规定。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当然可以了,宪法是所有法律的渊源,是基本法。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当然可以直接作为审理依据。不过由于宪法一般只作原则性规定,详细的规定需要看具体的法律法规,因此比较难以直接适用。
可以,但极少直接作为审理依据
不能。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6月28日发布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法【2016】221号)中明确作出不能以宪法及政府指导性文件作为判决依据。
不能够的
审理 是需要 以 民法 刑法 为标准的 应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