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家 商 检 局 将 强 化商 检 职 能
商检局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对商检的有关职能加以强化。
1�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力度,对商检法规定列入商检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一律施行商检;
2�加强进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促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提高,其中包括卫生注册、颁发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等各项业务;
3�做好符合国外标准商品认证和考核的前期工作,积极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将国外最新的经济和产业政策、规定和标准向国内各有关企业进行介绍,及时掌握最新进出口动态;
4�适时开展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工作,保证引进外资工作的健康发展;
5�帮助出口生产、经营单位充分利用普惠制;
6�对检查出的不合格进口商品进行鉴定,依照有关法律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