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投标法,标书中有错误是否有整改机会

2024-11-19 03: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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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已经递交了投标书在等结果,从理论上讲肯定废标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1、首先招标文件是否明确该项错误属于废标情况。可以估计: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不会对此明确规定。判定废标,可能是依据某一笼统废标条款进行处理。

2、废标是指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即所有公章均有错误。如果除了该公章有错误外,其他公章均正确,应该不是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固定。而且,分公司是母公司的一部分,分公司刻制公章须经母公司同意。所以投标人可以澄清函的形式弥补这一细微偏差,并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扩展资料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回答(2):

  如果已经递交了投标书在等结果,从理论上讲肯定废标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1、首先招标文件是否明确该项错误属于废标情况。可以估计: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不会对此明确规定。判定废标,可能是依据某一笼统废标条款进行处理。
  2、废标是指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即所有公章均有错误。如果除了该公章有错误外,其他公章均正确,应该不是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固定。而且,分公司是母公司的一部分,分公司刻制公章须经母公司同意。所以投标人可以澄清函的形式弥补这一细微偏差,并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

回答(3):

估计你已经递交了投标书,在等结果吧,从理论上讲,你是肯定废标的,但是要看你盖的位置,如果是投标函或报价表或投标书封面的话,估计没戏了,如果是技术方案或其他无关紧要的地方,或许评委眼花不一定能看出来,就看你的运气了,你说是吧,祝你好运吧

回答(4):

严格的说是的,不过现在很少有执行执行招投标的工程,要是陪标的,正好找你毛病。

回答(5):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严格来讲肯定是废标,又不是你们分公司来投标。如果不想废你,叫你改了不就完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