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1、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要约承诺阶段宣告结束,合同成立是当事人合意的成果。
2、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
3、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的要件是: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合同生效的要件是: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在客观上建立了合同关系。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区别如下: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
合同的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合同生效:确认既要审查当事人的主体合法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又要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成立的判断侧重于对合同表面状态的考察,而合同的生效则侧重于对合同实质内容的考察。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
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合同成立的条件只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问题,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不仅涉及到当事人,还涉及到法律的要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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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理论来讲,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生效,而合同生效一定是合同成立,合同是否生效关键要看合同成立时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没有。
合法有效的合同成立即生效,只要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有效的合同不一定就生效,比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合同生效的前提是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未必就生效。合同只要是双方达成合议,内容明确,就成立了。但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属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