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前给老婆留了遗嘱,全部留给了妻子,他儿子没房子住,现在他儿子上诉法院要继承房子他有权利吗?

2024-12-04 06:27: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儿子有没有继承权并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谁有继承权,主要是指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划分下来是三类:法定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首先遗赠扶养协议排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如果在你这个事情里面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即便遗嘱上财产都归妻子,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依旧具有继承权。
其次,要看儿子的年龄,如果孩子还未成年,应对未成年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于以遗嘱剥夺未成年法定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应当宣告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保证未成年继承人相应的遗产继承份额。
最后,如若没有以上两种情形,就应当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儿子也没有办法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5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7条
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回答(2):

继子女与养子女可不可以继承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第十九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回答(3):

老公去世后老婆和孩子都有继承权,现在问题在于老公去世前的遗嘱最有说服力。
老婆如果能拿出证据证明,老婆继承全部财产。
那么他儿子的起诉将是徒劳的。

回答(4):

如果他儿子已成年,并且该遗嘱的内容和程序合法有效,他儿子起诉也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回答(5):

你好,根据继承法,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父亲去世时写了遗嘱,那么就要按照医嘱的内容来执行。儿子没房子住并不能改变遗嘱的内容,即使到法院起诉了,法院也不会支持儿子的诉求的,因为儿子没有继承房子的权利。如果实在是想继续住在父亲的房子里,儿子可以找亲戚朋友,居委会等机构进行调解,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