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现场宣布中标单位后结果后,说第三天网上公示结果,到到第六天还迟迟不公示怎么办?有没有期限?

2024-11-18 02: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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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3个月未公示中标结果,能作废吗?迟迟未公示有法律法规期限吗?

回答(2):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①“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②“第八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将导致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专业词典”和“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