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黑名单可以消除掉的吗

2024-11-21 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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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

5年后自动消除。央行对个人征信不良记录会留存5年,意思就是说,如果你还清所有欠款,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5年之后,你的不良信用记录即会自动消除;但如果你一直置欠款不理,那这个不良记录就会一直跟着你。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扩展资料: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第二十六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

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对征信业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四)检查相关信息系统。

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调查通知书。

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

第三十四条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发生重大信息泄露等事件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临时接管相关信息系统等必要措施,避免损害扩大。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信息主体的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信业管理条例

回答(2):

失信黑名单一般是指法院判断的黑名单,只有当履行完相关义务,黑名单自动就会消除。
征信黑名单,还清征信报告里逾期的欠款,5年后自动就解除。
网络黑名单,在微信上:信友鸽,看自己有没有被列入黑名单,一般是有欠款,或者申请太多,停止申请,就可以消除。

回答(3):

1,如果只是逾期还款,没被进入黑名单,后面及时还款,是两年后消除以前的记录。2,如果是已经进入黑名单,但款项已还完,是根据综合情况5-7年消掉。要是一直没还清欠款,将一直处于黑名单状态。数据连接和展示......如果是银行方面造成的不良,你可以去当面质问,并申请消除该记录,这程序很复杂,会经历如下过程:分支行提交改申请,并三级领导签字---上传至省级一级分行签字确认----提交至总行,核对无误后向人民银行发起申请-----人民银行处理该申请,并消除该记录。如果不是,那么可以肯定的说,银行不会有人有能力单方面修改征信。这个不是帮忙2个可以处理的。如果是银行方面造成的不良,你可以去当面质问,并申请消除该记录,这程序很复杂,会经历如下过程:分支行提交改申请,并三级领导签字---上传至省级一级分行签字确认----提交至总行,核对无误后向人民银行发起申请-----人民银行处理该申请,并消除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