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房屋遗产过户问题!

2024-11-06 1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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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办理条件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单方申请)
二、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等,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交户口簿。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分摊转让一览表)及《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初始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或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均为原件)
4、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
5、被继承人、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6、继承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原件,未经公证的按《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要求办理)
7、其它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核发证书
四、根据你的描述,你父亲已经去世,那么这个房子属于你父亲的遗产,应该由你、你母亲继承;如果你父亲的父母还在,那么你爷爷奶奶也可以继承。
因此,你现在想要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你需要经过你母亲、你爷爷奶奶的同意。

回答(2):

咨询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