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礼节:为体现军队内部的团结友爱和互相尊重,军人必须有礼节。
军人敬礼分为举手礼、注目礼和举枪礼、着军服戴军帽或者不戴军帽,通常行举手礼。携带武器装备不便行举手时,可以行注目礼。举枪礼仅限于执行阅兵和仪仗任务时使用。
军人在下列时机和场合的礼节:
1.每天第一次遇见首长或者上级时,应当敬礼,首长、上级应当还礼。
2.军人进见首长时,在进入首长室内前,应当喊“报告”或者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以进入并向首长敬礼;进入同级或者其他人员室内前,应当敲门,经允许后方可以进入。
3.同级因事接触时通常互相敬礼。
4.在室内,首长或者上级来到时,应当自行起立。
5.营门卫兵对出入营门的分队、首长和上级应当敬礼,分队带队指挥员、首长和上级应当还礼。
6.卫兵交接班时,应当互相敬礼。
分队在下列时机和场合的礼节:
1.分队在行进间相遇,由带队指挥员互相敬礼;遇见首长和上级,由带队指挥员敬礼。
2.分队在停止间,当上级首长来到时,带队指挥员向分队发出“立正”口令,而后向首长敬礼和报告;当上级首长两人以上到场时,应当向职务最高的首长敬礼和报告团;当职务相当的首长先有一人在场,对后到的首长只由本分队在场职务最高者向其敬礼和报告。
3.未列队的分队,不论在室内室外,当上级首长来到时,由在场职务最高者或者先见者发出“立正”口令(当人员处于从姿时,应当先发出“起立”口令),并由在场职务最高者向首长 敬礼和报告。
军人和部队(分队)对军外人员的礼节
军人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人民群众和外宾接触时,应当讲文明,有礼貌。
1.进见和遇见党和国家领导人时,应当敬礼。
2.与地方党政机关领导人员接触时,对比自己职位高的应当敬礼。
3.遇见军队首长陪同的来队外宾时,对比自己职位或者军衔高的应当敬礼。
4.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对比自己职位或者军衔高的应当敬礼。
分队遇见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有军队首长陪同的外宾和地方党政机关负责同志的礼节,视同分队在行进间遇见军队首长和上级,在停止间或在未列队的分队当军队上级首长来到时的礼节。
升国旗和迎送国旗时的礼节
升国旗时,列队军人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文职干部,行举手礼;单个活动的军人,应当自行立正,着军服时行举手礼,着便服的行注目礼。奏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 部队迎送军旗时当听到主持迎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行注目礼。
军人不敬礼的时机和场合
1.在实验室、机房、厨房、病房、诊室等处进行工作时。
2.正在操作兵器和位于射击、驾驶位置时。
3.进行文体活动和体力劳动时。
4.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5.在浴室、理发室、餐厅、商店时。
6.着便服时。
7.其他不便于敬礼的时机和场合。
分队不敬礼的时机和场合:
1.在就餐、文体活动和体力劳动时(集体学唱歌曲时除外)。
2.在演习、实弹射击中和行军休息时。
3.在修理间、飞机库(场)、船坞(码头)、车场、炮场、机械场等处进行作业时。
4.其他不便于敬礼的时机和场合。
(2)军 人 的 称 呼
军人之间通常称职务,或者姓加职务,或者职务加同志。首长和上级对部属和下级以及同级间的称呼,可以称姓名或者姓名加同志;下级对上级,可以称首长或者首长加同志。在公共场所和不知道对方职务时,可以称军衔加同志或同志。军人听到首长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当立即答“到”。回答首长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领受首长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当回答“是”。
(3)军 人 的 仪 容
军人头发应当整洁。男军人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蓄发(戴假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女军人发辫不得过肩,女士兵不得烫发。军人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
军人不得文身。着军服时,不得化妆,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围围巾,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和饰物,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首饰。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 不得戴有色眼镜。
军人着军服时,应当按照规定佩带国家和军队统一颁发的勋章、奖章、证章、纪念章等,不得佩带其他徽章。院校赏和工作人员可以佩带院校徽章。出入营门时应当佩营区出入证。
(4)军 人 的 着 装
军人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保持军容光焕发严整。
1.严格按照授予军衔的命令佩带军衔标志。
2.严格按照规定佩带帽徽、肩章、军种(专业技术)符号、领花。
3.军人着军服时,应当戴军帽。载大檐帽、作训帽时,男军人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军人帽稍向后倾;戴绒(皮)帽时,护脑下缘距眉,男军人为一指,女军人为三指。水兵帽稍向右倾,帽墙下缘距右眉一指,距左眉两指。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士兵大檐帽风带不用时应当拉紧并保持水平。大檐帽、水兵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
4.军服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在军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扣好领钩、衣扣。着长袖
衬衣(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军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着礼服,夏常服时,必须内着配发的衬衣,系配发的领带。着冬装时,内衣领不得高于军衣领,女军人内衣领外露部分颜色应当与军服颜色相近。
5.操课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军鞋。着便鞋(含凉鞋)时,只准穿黑、棕色鞋(女军人还可以着浅色凉鞋),鞋跟高度男军人不超过3厘米,女军人不超过4厘米。除工作需要和洗漱外,不得着拖鞋、赤脚和赤脚穿鞋。
6.作战、训练、施工、体力劳动时通常着作训服;其他时机和场合通常着常服;参加集会、检(校)阅和外事活动时的着装,按照主管(主办)单位规定执行。
7.参加执勤、操课、检(校)阅或者携带武器、战斗装置时,通常扎外腰带动,其他时机场合需扎外腰带时,根据团以上单位首长的规定执行。 担负施工、生产、营建等任务的部队(分队)和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人,工作时间通常着工作服或者便服。
士官和学员非因公外出,给养员外出采购时,应当着便服。士兵探家期间可以着便服。
军服以及帽徽、肩章和军种(专业技术)符号、领花等专用标志不得变卖,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非军人。军人退出役时,专用标志一律上交。
(5)军 人 的 举 止
军人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早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军人参加集会、晚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军人着军服进入室内通常脱帽。脱帽后,无衣帽钩时,立姿可以夹于左腑下,坐姿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也可以置于桌斗内。宿舍内军帽可以统一放在床铺上。
军人外出,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军队的声誉。不得猬集街头,嬉笑打闹和喧哗,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乘坐公共汽(电)车、火车时,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让座。
军人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惩威胁时,应当见义勇为,积极救助。
军人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军人不得到地方的酒吧、发廊、按摩室、桑拿浴室、录像厅、歌舞厅和电子游艺厅等场所消费娱乐。
军人不得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不得传抄、张贴、私藏非法印刷品,不得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
军人不得购买、传看渲染、暴力、迷信和低级庸俗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军人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 文艺工作者份演我军官兵时,必须严格执行军容风纪的规定,维护军队和军人形象。
军人不得摆摊设点、叫买叫卖,不得以军人的名义、肖像做商业广告
(6)军 事 训 练
1、士兵军事训练的目的 军事训练是和平时期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途径,着重培养士兵在现代条件下,特别是在高技术条件下作战必备的基本素质和适应本军、兵种特点的体能和心理要求。通过勤学苦练,能够了解现代战争知识和科学技术基础知识,熟练使用手中武器和技术装备,养成严格的组织纪律,培养坚强的意志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锻炼强健的体魄,具有遂行作战或保障任务的能力。
2、内容和要求 士兵军事训练要按照军事训练条例和训练大纲、针对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特点,从实践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进行训练。训练包括共同科目训练和专业训练,共同科目训练的内容和要求是:
a.共同条令:
(1)学习内务条令,明确士兵职责,了解军队内部关系和日常制度,建立良好的内务秩序,养成着装整齐、举止端正、讲究文明礼貌的良好习惯。
(2)学习纪律条令,明确军队纪律的基本内容,奖励、处分的项目和条件,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和维护纪律。
(3)学习队列条令,进行队列训练,掌握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包括立正、稍息、转法、步法、步法互法等),分队的队列动作(包括队形、集合、整齐、报数、出入列等)以及敬礼的动作要领等。养成运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习惯,并将学到的队列动作,自觉地用于训练、执勤和日常生活中。
b.技术战术基础训练: 了解手中武器的性能、构造,维护保养和一般故障的排除方法,掌握射击技能;学会战术基础动作,如利用地形地物、敌火下运动方法等。
c.三防教育:了解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的主要性能及防护知识;学会个人、集体防护器材的使用方法。
d.军事体育训练:包括田径运动、器械体操、投弹、障碍、游泳和军体拳术等。通过训练,增强士兵体质,养成勇敢坚韧的精神。
e.军队健康教育:着眼于提高军人的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按照军事训练大纳的规定,学会战场自救互救的基本技术,如执行特殊任务,还要学习有关的卫生常识。
f.野外生存能力训练:学会复杂条件下的露营、伪装、野炊和对野生食物的识别、制作方法及食用时的注意事项。
专业训练的内容和要求是:
针对现代条件下,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作战的特点,根据各专业岗位的需要,突出重点,注重应用,围绕合成,以在各种条件下开得动,打得准,联得上,合得成为重点,进行相应的理论、专业知识、兵器操作、战斗运用等科(课)目训练。通过训练,熟练掌握手中武器、技术装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技能;熟悉专业理论、战斗原则和方法;提高指挥水平,成为军事过硬的战斗员。
考核
军事训练的考核分为普考和抽考。普考是对训练科目的全面考核,在训练结束时或结合科目训练的最后一个步骤的进行。抽考是对训练科目的抽样考核,在训练阶段或年度结束时进行。军事训练的质量指标要求综合成绩必须达到及格以上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复训、补训,并接受一次补考。士兵个人军事训练综合成绩和军事训练等级载入本人档案。
军事体育经考核达到“军人体育锻炼标准”及格者,发给军人体育锻炼标准合格证书和证章。达到优秀者,发给军人体育锻炼标准优秀奖章和证书。达到及格的才有报考军队院校的资格;达到优秀的,院校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