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已经补办了,又找到之前的身份证了还能用吗

2024-12-04 23:54:0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只要原身份证还在有效期限内就可以继续使用。
  因为目前身份证无法注销,只有公安局内部系统可以查到二代身份证是否已被挂失,但银行、运营商等用证单位,在扫描身份证时看不到挂失信息。由于已被挂失的被盗身份证无法注销(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大量被盗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冒用。身份证每人一个,拥有量非常庞大,把原卡作废掉,需要公安系统花更高的成本去核实,远远超出补办身份证的成本。

回答(2):

1、补办身份证之后以前的身份证又找到的,之前的身份证可以使用,但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仅限本人使用。

2、相关依据:《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回答(3):

大家好 欢迎收看今天的视频,身份证是我们每人都有的证件,也是我们身份的象征,但是如果不小心将身份证丢失的话,我们还需要补办,但是补办后,之前的身份证还能使用吗?现在知道还不算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