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一定要食品流通许可证吗,

2024-11-20 13: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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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营业执照与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两个不同的资质证件。
营业执照是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是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自2015年10月1日,国家食药总局颁布实施《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食品流通许可证改为食品经营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回答(2):

不是,涉及到进出口的需要去外监局审批,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去当地的卫生所办理健康证之后提交就可以了

回答(3):

1、根据《食品安全法》(2009)规定,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应当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字号名称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部门(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在工商部门办理的,销售自制自售的副食品的,各地规定不一致,有的是在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有的是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然后再办理营业执照。
2、根据国务院前置变后置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和《食品安全法》(2015)的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食品安全法》(2015)生效以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再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