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一个加油站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2024-11-01 08: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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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土地出让拟新建加油站的要首先取得商务规划确认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1、商务部门确定加油站年度发展计划;

2、国有土地储备机构或经过批转的实施单位完成加油站规划点的征地、拆迁工作;

3、国土局制定规划点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并组织加油站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

4、投标申请人或竞买人经商务部门同意并取得预核准文件参加投标竞买;

5、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申请规划确认流程

1、持有合法土地使用权依据的企业,向所在地市商务部门提交申请,填写《加油站新建项目审批表》等有关材料,报请商务部门下发新建加油站批复;

2、申请提交材料

各地商务部门规定办理规划确认的流程及提交材料清单;

3、办理期限和费用

办理规划不收费,办理期限各地不同;

4、规划确认有效期

各地对规划确认批复的有效期规定不同。


建设行政许可

取得规划点土地使用权后,需要申请各项开工建设行政许可证与确认。

1、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国土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公安局消防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安全监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

5、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影响交通安全占道施工许可证》;

6、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竣工验收

加油站施工建设完毕后,需办理各项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1、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意见》;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安全监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环保部门办理《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批复》等。

办理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许可

竣工验收完毕后,应申请营业执照及其他后置行政许可手续。

1、工商部门办理《营业证照》;

2、商务部门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质量监督部门办理加油机《检定证书》《计量员上岗证》;

4、其他相关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齐鲁网-《潍坊市区加油站布局规划》批前公示 市民可献策

参考资料来源:扬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扬州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回答(2):

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文件;

(二)油库、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核发的油库、加油站(点)及其他设施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

(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五)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六)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扩展资料

危险化学品企业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的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份(电子版打印);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成品油批准证书,办理加气站的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5、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一书两证);

6、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 7、地、州、市安监部门的审核意见;

8、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9、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0、险化学品评价报告;

11、织机构代码证;

12、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13、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14、安全生产责任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回答(3):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出具受理书面凭证;

(五)已受理的申请,各级安全生产监督局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申请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场审查验收。审查验收小组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检查表》,并对所填内容负责。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机关应当对有关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对决定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机关,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一、计划局

1、领取基本建设项目申请表;城建、土矿等部门盖章。

2、有投资科下达投资计划( 1日)

二、建委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需提供

1、建设单位申请书

2、已联审的总平面图(3套)

3、计划局计划

4、申请表格《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表》《四邻征询意见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二)办理建设项目报建手续需提供:

1、计划局计划

2、报建申请表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供

1、土地使用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需新征地的须附国土资源部门批复文件。

2、经联审并上报审批同意的工程方案彩图及总平面图、建设施工图3套(需加盖设计单位资质证章)。

3、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须附《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

4、申请表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四)办理招投标手续需提供

1、计划局计划

2、征地批准文件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

3、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证明

4、施工图纸

5、工程标底

6、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8、有关评标、表格、程序

9、合同

10、投标申请表

11、招标申报表

(五)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供

1、计划局批文

2、规划许可证

3、施工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

5、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6、监理中标通知书

7、监理合同

8、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9、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10、建筑工程管理会签单

11、报建证及其他有关文件

(六)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提供

1、计划局批文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质量监督手续

5、城建档案移交合同

6、申请表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人民政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初审机关应在当场或在几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回答(4):

办理程序 :
1 、原加油站向所在县、区 ( 讷河市自行办理 , 下同 ) 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
2 、当事人填写《黑龙江省新建( 改建、扩建 ) 加油站申请表》和《黑龙江省加油站新建 ( 改建、扩建 ) 相关部门初审意见书》 ;
3 、所在县、区主管部门向市商务局呈报请示文件 ;
4 、材料具备后 , 市商务局派员会同县区相关人员进 行实地考察并论证 ;
5、得到市商务局批复文件 ( 当年有效 ), 并办 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改造 ;
6 、竣工后 , 填报《黑龙江省新建 ( 改 建、扩建 ) 加油站竣工验收报告书》 , 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才能恢复 经营业务。
申报材料 ( 一式三份 ):(1)加油站申请 ;(2)所在县、区主管部 门请示文件 ; (3)《黑龙江省加油站新建 ( 改建、扩建 ) 加油站申请 表》 ;(4)《黑龙江省加油站新建 ( 改建、扩建 ) 相关部门初审意见 书》 ; 三改建依据 ( 相关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等 );6 、加油 站改造后的效果彩图。
承诺时限 : 考察论证后 5 个工作日内批复。
一、服务对象
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加油站。
二、管理权限
对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加油站项目进行初审,报省经贸委审批。
三、工作依据
1、《关于印发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经贸流通字[1999]504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18号);
5、《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6、《省经贸委关于对新建加油站实行预核准制度的通知》(鲁经贸流通字[2000]845号)。
四、申报条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登记有关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的供油协议或合同;
2、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3、符合当地加油站建设发展规划要求。经营设施必须符合现有国家标准、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并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要求,各项批准手续完备;
4、有消防安全及石油专业技术人员;
5、财务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健全;
6、符合安装税控装置并具备使用税控加油机的条件。
五、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一)新(改、扩、迁)建加油站须经预核准,申办人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县区经贸局审核意见;
2、企业申请,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外观设计图、预先核准登记表,消防、土地、规划部门初步意见。
(二)申领经营批准证书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县区经贸局审核意见(必须符合国办发[2001]72号和鲁政办发[2001]100号文件精神);
2、消防、规划、土地、技术监督部门意见(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报认定程序
1、由项目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所在县区经贸局,经审查后由县区经贸局报市经贸委;
2、市经贸委受理后,先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合格的,转报省经贸委,否则,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七、办理总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承办科室

回答(5):

一、取得土地:
  通过协议出让、招拍挂等形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加油站的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二、土地预审:
  1、办理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取得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
  (4)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5)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6)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2、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7)已完成方案设计的项目需提供设计方案及总平图;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项目所在位置地形数据光盘)。
  办理程序:受理→国土规划科会同用地管理科、征地事务所审查→审核、汇总→集体研究→用地预审公告(7天)→核发预审意见书→建立台帐、归档。
  三、规划定点。责任单位:规划局
  四、环评。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取得相关的许可证:
  1、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责任部门:商务局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责任部门:安监局
  3、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责任部门:气象局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任部门:工商局
  5、组织架构代码证。责任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
  6、税务登记证。责任部门:国税局请在此输入您的回答,每一次专业解答都将打造您的权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