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6岁认识一个女老乡,对方40岁已婚,她说她喜欢我,叫我与她做情人,不影响她家庭就行了,可以同意

2024-10-31 0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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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那样会把你陷入无尽的痛苦相爱不敢爱,想分还让别人有把柄,还分不开,以后你有了幸福生活该怎么办,是取是舍,你不会想不到歇着吧

回答(2):

这种事最好不要同意,虽然表面上看你是占便宜了,实际上你是搭上了你一生的幸福!没有不透风的墙,别弄到最后臭名远扬就糗大了!

回答(3):

情人?早晚她家里人都会知道的,如果你愿意接受就可以咯,祝你幸福

回答(4):

这是关乎尊严的问题,我觉得男人不应该吃软饭。要活得有尊严!

回答(5):

如果你未婚请不要与她纠缠不清,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