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苏州园区公积金 不同于其他地方的公积金 一般不可提取 即使提取也有很多要求和手续 你可以去网站看
会员发生下列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余额:
1. 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按规定留足养老和医疗所需的最低存款额;
2.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3. 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会员发生下列情况,在按规定的标准扣除社会统筹基金后,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余额:
1. 出国定居;
2. 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
会员2006年7月1日起缴存的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的扣除比例为:参加A计划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5%;B计划为13%;C计划为11%(均含已入账的社会统筹基金部分);2006年7月1日前缴存的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的扣除比例分别为:12%、10%和8%。
会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领取失业救济金后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的,已领取的失业救济金款额应在其个人帐户存款余额中扣除。
会员因故死亡,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移
会员从园区用人单位向园区外用人单位流动,应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和住房公积金基金转移手续。
(一) 向省内用人单位流动
会员从园区用人单位向省内用人单位流动,社会保险关系和住房公积金基金转移,按如下规定办理:
1.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根据会员历年公积金月缴纳额推算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苏州市历年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及个人帐户入帐比例,计算出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及个人帐户的本息和。计算所得的总额,扣除其已入帐的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后,从其公积金养老专户、普通专户(或特别专户)中抵扣,并将抵扣的金额归入园区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然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2.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参加公积金A、B类计划的会员公积金医疗专户存款,可根据转入地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规定,作相应的转移。
3. 住房公积金基金转移
参加公积金A类计划的会员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苏州市历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推算所需的转移金额,根据会员转入地有关政策的规定,办理基金转出手续。转移所需金额从其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中抵扣。
参加公积金A类计划的会员,因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其普通专户存款额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应由会员本人用现金补足后,方可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 向省外用人单位流动
会员从园区用人单位向省外用人单位流动,社会保险关系和住房公积金基金转移,按如下规定办理:
1.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除按向省内用人单位流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外,同时将推算所得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款额转移到会员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指定帐户上。
2.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及住房公积金基金转移手续,同按向省内用人单位流动情况办理。
(三) 公积金转移结存额
会员从园区用人单位向园区外用人单位流动,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和住房公积金基金转移手续后,其公积金个人帐户仍有余额的,应暂予封存,“中心”向会员出具公积金转移结存单。
会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一次性提取其公积金转移结存额的本息和:
1.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出国定居;
4. 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
5. 死亡。
参考资料: http://www.sipspf.org.cn/cms/out/html/article/252/1006520061019.html
苏州园区公积金是仅可以取一次的,也就是说你今后就不能再取了!
如果没有决定离开苏州后不会再回来的话,千万不要把公积金提取出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