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证所需材料:
1. 本人户口簿原件。
2.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广州市失业登记表》(现场填写)。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属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原单位关系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辞职或解聘证明)。
(2)属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需提供停业证明或注销证明。
(3)属从事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停保凭证。
(4)属残疾人,需提交《残疾人证》原件。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扩展资料:
失业登记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需同时申领《就业创业证》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具体参考《广州市申领〈就业创业证〉办事指南》)。
四、失业登记期限及注销
(一)失业登记有效期为一年。
(二)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
1.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就业的(包括办理了就业登记以及在失业登记期间参加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
2.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超出法定劳动年龄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入学、服兵役、移居市外或境外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7.终止就业要求或3次以上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8.连续180天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或进行求职查询的。
9.失业登记超出有效期的。
参考资料:
广州市失业登记办事指南—广州市劳动就业中心
失业证—百度百科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 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失业证》由用人单位保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交由本人保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失业证
领取《失业证》各类人员须出具以下有关的证明材料: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需提供:毕业证(肄业证);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需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需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进行失业登记;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人员
注销失业登记
(1)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如实向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告,并由该中心注销其失业登记:
①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④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⑤其他经审核确认处于非失业状态的。
(2)出现下列情况的,原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其《登记证》予以注销,并收回《登记证》: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提前退休的;
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死亡的;
④其他符合注销条件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失业证
失业人员本人应持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两张免冠一寸照片和下列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进行失业登记,并填写《本市失业人员登记表》。
领取《失业证》各类人员须出具以下有关的证明材料:
1、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凭毕业证书及学校出具的未能升学证明;高校、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未能就业的,凭毕业证书、学校证明;中途退学学生,凭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
2、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按政策规定迁入本地户籍的失业人员,凭其审批入户的材料及本人档案,或档案相关证明材料。
4、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停业人员(指申领牌照时,《失业证》由工商部门收取的人员),凭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
5、城镇退伍兵、随军家属凭安置机构出具未能安置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6、刑满释放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处证明。
7、异地迁转户粮关系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凭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的失业登记审批表及其档案。
8、挂靠在劳动或人事行政部门的人员,凭解除挂靠关系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扩展资料:
失业证办理流程: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就业失业证
领取《失业证》各类人员须出具以下有关的证明材料:
一、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凭毕业证书及学校出具的未能升学证明;高校、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未能就业的,凭毕业证书、学校证明;中途退学学生,凭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
二、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按政策规定迁入本地户籍的失业人员,凭其审批入户的材料及本人档案,或档案相关证明材料。
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停业人员(指申领牌照时,《失业证》由工商部门收取的人员),凭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
五、城镇退伍兵、随军家属凭安置机构出具未能安置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六、刑满释放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处证明。
七、异地迁转户粮关系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凭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的失业登记审批表及其档案。
八、挂靠在劳动或人事行政部门的人员,凭解除挂靠关系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扩展资料: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失业证办理流程: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参考资料:就业失业证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