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即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记(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规则: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