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婚户口所在地,在外打工.要看在外打工的时间,一般而言,如果在外没有超过1年,仍然由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法院处理;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要由经常居住地法院处理(一般由领得暂住证确定,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户口地以外的地方持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但住院除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由实际居住地法院受理. 另外,受理离婚的法院与原结婚登记的机关所在地无关,并不以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确认受理离婚的法院所在地依据. 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还有,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川点道律师事务所宋晓云律师
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外出打工一年以上的,在被告打工地所在地基层法院;不足一年的,仍回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
在对方的经常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