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吗麻烦告诉我

2025-03-20 16: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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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总结,员工提出辞职有以下三种情况:1、即时解除,也就是随时通知解除新法第38条规定,下列情形可以即时解除合同: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e、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2、提前3天或30天解除新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员工不想干了,且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在除试用期外的合同期内提前30天通知贵司就可以解除合同了,无需贵司的批准。3、不用通知立即解除a、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b、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所以并非所有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辞职必须在30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