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赔偿用人单位?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赔偿用人单位?
2024-11-16 05:23:1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2):

  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需要支付违约金。
  除此以外,如合同另有规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回答(3):

你好: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赔偿用人单位,分以下几种情况:
1、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外,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程序合法,解除行为就有效,如提前3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这种情况下无需赔偿。但如果程序有瑕疵,比如下通知就走了,或者通知了马上就走,未工作交接,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
3、试用期外,因单位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过错,比如:拖欠工资、欠缴社保、不提供约定的劳动条件等等。
4、约定服务期且在服务期内,劳动者仍可以按第2种情形辞职,但如约定违约金,劳动者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你还有其他劳动法律问题,可登陆“劳博网”。

回答(4):

是的,如果员工没有重大过错。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5):

这个要看你有没有服务期的问题。。。

如果要是你公司送你去培训花了钱 你就要赔偿一定比例。。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果你要是普通的员工 提前30天给公司交离职报告就行。。交接你的工作。公司不能要求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