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三章第十五条:
每五年举办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扩展资料:
团的代表大会的职权:
根据团章规定,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指导思想:
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制定两个选举规则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和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使团的民主选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青团-中国共青团章程第三章
1、根据团章规定: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2、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该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不一样的。要看是哪一级的团代会,而且各企业团组织的规定不尽相同,有3年的,也有2年的,省里的团代会好象也有5年一次的。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团章规定:“团的自治州、县(旗)、自治县、市、市辖区代表大会每3年举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