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能不能自己选择死法(比如注射、枪决、绞刑三选一)?

2024-12-02 23: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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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死刑犯不能自己选择死法。
若希望换另一种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条件而定,比方说大连,徐州,北京一带就有注射死刑的条件,这就可以按照情况选择,另外绞刑在我国是不作为死刑方式考虑的。死刑是刑法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也作为一种刑罚普遍存在于各国刑法体系中。因为生命的宝贵性和不可再生性,死刑成为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故又被称为极刑。
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谋杀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死刑曾遍存在于各国刑罚之中,自启蒙运动后,是否废除死刑这一议题在学术层面产生激烈讨论,并且在司法实践层面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现行刑法保持保留死刑、严格控制的原则进行死刑的适用。现阶段我国死刑的执行一般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死缓两种情况,并严格把控死刑核准。
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遗族、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线等方面,拥有特殊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在各类阶级或私有制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存在的合理性。
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谋杀、叛国、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回答(2):

死刑犯不能自己选择死刑方式,如须希望换另一种方式的话,那就要根据当地的条件而定,在我国比方说大连,徐州,北京一带就有注射死刑的条件,这就可以按照情况选择,另外绞刑在我国是不作为死刑方式考虑的

回答(3):

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死刑犯不能自己选择.

回答(4):

不能。每个国家 都有 死刑标准,个人不可以选择

回答(5):

罪刑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