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地区出口企业如有原产地证业务,在货物出口前应首先办理报检单位备案手续,在取得备案登记号后,方可办理产地证注册登记手续。
二、注册登记
(一)申请企业从我局网站网上办公栏目下载《原产地证明申请人注册登记表》;
(二)将注册登记表填写完整、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随附资料一并交与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产地证窗口,随附资料如下:(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北京地区生产的产品须填写《产品成本名细单》并附原材料采购发票复印件;
5.异地产品需要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正本;
6.法人和申报员身份证复印件;
7.其他需要资料;
(三)检验检疫机构受理后安排人员对需要核查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四)检验检疫机构在2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注册手续(现场核查除外);
(五)检验检疫机构颁发《产地证注册登记证》。
三、购买安装经国家质检总局授权认可的企业端申报软件,产地证签证须在网上电子申报签证。
四、在产地证窗口购买所需空白原产地证书。
五、货物出口前,申请人通过企业端申报软件,网上申报原产地证明。待收到正确回执后,打印出申请书和原产地证书。申请单位的产地证申报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原产地证书并交纳签证费,所附单据要求如下:
(一)企业端打印完整的《原产地证明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端打印原产地证书,证书下方中间处须打印出条形码,签证机构栏打印出签证地点和签证日期;
(三)原产地证书申请栏由注册的申报员签字,且每页加盖中英文印章;
(四)出口发票、装箱单为正本(不得涂改)并加盖印章;
(五)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需填写《产品成本明细单》;
(六)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和经第三国转口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需附提单;
(七)异地产品须提交《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
(八)检验检疫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签证收费标准:a.FORMA/E/F/亚太证书/中巴证书等:
申请单位申办人员须为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的产地证申报员,其他人员恕不接待
希望上述信息对LZ有所帮助!!!
如果更多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