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银行欠债,儿子必须履行“父债子还”吗?

2024-11-12 13: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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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父亲的银行欠债,儿子没有履行父债子还的义务。父债子还不是法律原则,儿子没有替父还债的法律义务,法律原则是责任自负,父亲的债务应当由父亲自己偿还。

父债子还,实质上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这就是关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规定。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必须有当事人的约定,即必须经过第三人同意,同时,如果第三人未按约定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责任仍应当由债务人承担,而不是由第三人承担。

如果儿子同意替父还债,就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儿子偿还了父亲的债务的,法律是允许的,儿子的偿债行为有效,如果儿子不按所同意的内容替父还债,也不能要求儿子承担违约责任,而应当由父亲承担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需要帮父亲还债的情况:

当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回答(2):

1、父亲的银行欠债,儿子没有履行”父债子还“的义务。
2、”父债子还“不是法律原则,儿子没有替父还债的法律义务,法律原则是责任自负,父亲的债务应当由父亲自己偿还。
3、”父债子还“,实质上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是关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规定。很清楚,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必须有当事人的约定,即必须经过第三人同意,同时,如果第三人未按约定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责任仍应当由债务人承担,而不是由第三人承担。由此可知,如果儿子同意替父还债,就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儿子偿还了父亲的债务的,法律是允许的,儿子的偿债行为有效,如果儿子不按所同意的内容替父还债,也不能要求儿子承担违约责任,而应当由父亲承担违约责任。

回答(3):

  补充:
  法律的东西不是一句话能说得准的,非要简单的说,那就是:
  继承人继承了财产就需要还债,但超出继承物价值之上的可以不还。
  但你的这种情况如果被认定是家庭共同债务,需要归还。

  如果你能仔细的看完下面的两段话,会理解得更清楚,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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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它包括财产的权利和财产义务(即债务)两个方面。当继承人表示接受遗产时,就意味着他不仅取得了被继承人生前所享有 的财产权利,而且同时又承担了被继承人生前所负担的财产义务。这即保护了被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应有利益,还保护了继承人应享有的继承财产的权利。从而体现了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 但是,如果遗产中的债务超过了全部资产的价值,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该如何偿还?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对此,我国继承法作了这样的规定:“继承遗产应 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继 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是以他所继承的遗产中“资产”的价格为限,对超出“资产”价格的责任不负清偿的责任。】问题是如何来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被 继承人的债务,应是被继承人生前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如:购买个人收藏的古钱、字画、书籍或用于个人旅游等等欠下的债务,还有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的税 款,也是被继承人的一项债务,这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或与增加家庭共有财产、偿还家庭共同债务无关。【即使是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债务,但却用于家庭全体成员 共同生活需要。这应划在家庭共同债务之内,应用家庭共有财产偿还。】另外,继承人为殡葬被继承人而欠下的债务也应列入继承人的债务之内,因为,继承人就有义 务为其殡葬,为此所欠债务,应由继承人用其个人财产偿还,以免影响被继承人的债权人之债权受偿。在清偿债务时,还有一个予以重视的问题,即不得取消缺乏劳 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即使在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其所负债务的情况下,也不得取消。这是我国继 承法中养老育幼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分割遗产,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必须遵循的准则。

  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被继承人中有的是为了个人生产或生活需要而欠了债务,也有的为了家庭的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而欠下了债务。这两种债务,即死者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往往不易划分。因此,【必须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共分开来。】

回答(4):

只要小张父亲过世后,小张不继承他父亲的遗产(包括房子、土地承包权等),小张就不必替父亲还贷。
建议小张可以在其父过世后明确声明放弃继承权,并作个公证,就没问题啦!
简洁明了么?

回答(5):

主要看当时的贷款担保方式,如果是抵押,银行就会通过处置抵押物来清理贷款,如果是担保,银行就会和担保人进行贷款清算。
一般在人死以后,银行也会酌情进行贷款豁免,如利息减免,甚至本金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