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问题

2024-11-06 15: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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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胡律师貌似没看清楚事情的情况呢,呵呵:应是你父亲的工地上、有你父亲的工人出了问题、受伤的不是你父亲吧?

2、你父亲是老板:
(1)如果伤者与你父亲是劳动关系、是你父亲手下的员工:此事属于工伤,如果你父亲为该受伤员工已经交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负责赔偿对方;如果没有买工伤险的:医疗费和后续治疗费全部由你父亲承担,不存在误工费一说,因为在治疗期间和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你父亲都应发放。另外,即使是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对方在住院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等也应由你父亲承担。
(2)如果对方只是你父亲临时雇佣的人员:你父亲是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范围不能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而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等,如果经鉴定构成残疾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3)如果是劳动关系、是工伤:不管受伤人员是否有过错,都由你父亲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因为工伤是无过错赔偿。

3、“吊车一方应当承担责任吗?”:吊车方是你父亲的员工吗?
(1)如果是,还是应由你父亲赔偿受伤人(不管是走工伤、还是走人身损害赔偿),因为员车司机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应由单位承担责任。但你父亲在赔偿后,如果能证明吊车司机有故意或是重大过失的,可以向他追偿全部或部分赔偿。
(2)如果吊车司机或所有人不是你父亲、而是第三人:受伤者可以向吊车方索赔、也可以向你父亲索赔;向你父亲索赔的,你父亲在赔偿后可以向吊车方追偿。

回答(2):

广东胡律师:

你父亲这属于工伤,由单位按下面给予赔偿,然后单位因为吊车的失误主张要求一定的损失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残疾赔偿金 。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至定残疾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回答(3):

回答(4):

如果没有伤残的话,基本上没有其他的赔偿,但如果有伤残的话,就存在伤残的赔偿。伤残可以到法医学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确认。

回答(5):

当然是因该你们这方负责啦,毕竟人家在你这里出的事情啊。医药费你们必须承担,后续的治疗可以商量,你们肯定要给钱的,要进行伤残鉴定后,有明确的赔偿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