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

2024-11-28 18:55:54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1.孩子有选择跟外婆生活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孩子满10周岁应征求孩子意见)
2.外婆可以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外婆必须是有抚养能力的才可以)
3.应该没有强行孩子跟其生活的权利,法律应该不予支持!(除非外婆没有抚养能力或经济条件不允许抚养才可以)

回答(2):

这个问题,最好协商解决。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若她母亲去世,父亲是孩子的唯一监护人。法院判肯定得判给孩子的父亲,但孩子已经11岁了,并由其外婆抚养大,她与外婆的感情肯定深,若强行带回来,反而不好。

回答(3):

你同学可能不能拿到抚养权

现在要小孩子
当初做什么去了?
对孩子好点
孩子会不愿意跟你生活?

回答(4):

你好,我是一个学法律的高材生,针对您这个案例嘛,我有以下几个观点:
1.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父母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有法院判决给其中一方,如一方丧失了抚养的能力和权利(去世或坐牢了),抚养权就应归另一方所有了;(此情况是孩子还没满12岁,或满12岁但没有自理能力的。)
2.孩子年满12周岁且有良好的认知和自理能力的,法院会比较偏向听取孩子的意见
3.法院会比较倾向于考虑哪一方对孩子的成长发展更加有利。
4.可以和外婆商量,比如说会定期带孩子回家乡看外婆等等。

回答(5):

赞同 永远啲伤 的建议

详情可以参阅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 或者向居住地的司法机构咨询

回答(6):

有父母的孩子,其外婆不可能取得抚养权,法院肯定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父亲是可以强行带走孩子的。
但是,法归法,情归情,若强行带孩子走,不仅伤害了孩子外婆的感情,也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巨大的伤害,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圆满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时间,不可急于求成。最好孩子仍在外婆家住,父亲经常去看孩子,放假时把孩子接回住些日子,慢慢培养父女之间的感情,等孩子心理上接受了这个父亲,再商量着把孩子接到身边,让她经常回去看外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