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按第九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车遇到行人正在过人行横道未让行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47条第1款,今天一个朋友就因为没有让人罚了200
不礼让行人扣三分,罚款五十
一些机动车抢行斑马线,让过往行人忐忑不安,成为人们所诟病的驾驶陋习。机动车礼让行人,看起来是很小的事,却往往能表现一个古代城市的文明水平。
以往都是靠司机的盲目礼让,不过如今老司机们可要留意了: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将面临记3分罚50元的处分。
案例1:小轿车斑马线上未礼让致骑车人死亡
今年4月26日,安徽省淮南市某小区门前斑马线上发生一起事故,当时一辆自行车和一辆电动车准备从斑马线上穿过马路,一辆轿车通过时并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停车礼让,让非机动车先行通过,反而加速通过撞上了已经处于斑马线中央的骑车人,造成骑车人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交警调查后发现,轿车驾驶人张某某遇斑马线没有停车让行负主要责任,骑车人白某某在斑马线上没有观察后再推行通过,需承担次要责任。
案例2:两行人斑马线上等过马路被公交车撞倒致一死一伤
今年2月23日,安徽马鞍山市某路口,两名行人停留在马路斑马线上中央等待机动车先行,此时一辆公交车直接将两人撞倒,最终导致一死一伤。如果有一辆车可以停下来,让两名行人先走,这样的事故也许可避免发生。
斑马线上机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在遇有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应该减速行驶,遇到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在人行横道前,由于不少司机没有主动减速停车让行的观念,导致行人过马路困难,甚至出现交通事故。在行人合理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必须减速、停车,让行人先通过,不让行就是机动车的责任,如果发生事故,机动车负全责
在遇有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应该减速行驶,遇到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在人行横道前,由于不少司机没有主动减速停车让行的观念,导致行人过马路困难,甚至出现交通事故。在行人合理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必须减速、停车,让行人先通过,不让行就是机动车的责任,如果发生事故,机动车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