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性生活不和谐,请问可以离婚吗,如果离婚对方不愿签字怎么办?

2024-11-06 03: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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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因性生活不和谐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回答(2):

离婚的两种方式:1、双方就财产、孩子问题协商一致去民政局办理;2、协商不成,你可准备材料如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页、孩子以及财产证明等去对方住所地所在法院起诉离婚。因此,如果对方不签字你可以选择去法院办理

回答(3):

您好,只要你们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直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你确实想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