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善养老人,并威胁老人的是哪个部门处理

不善养老人,并威胁老人的是哪个部门处理
2025-04-03 01:55:4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是不赡养老人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反应,如果老人受到威胁,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警方会介入处理。
家和万事兴,有时候不一定非要闹到那一步。再说老人也要反思一下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
确实孩子对老人不敬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更违反伦理道德;可是现实中也有很多这种情况,在孩子面前倚老卖老,蛮横无理。但是他对他的老人情况更糟,造成了以恶制恶、代代相传的恶习。出现这种情况,老人一方面要跟孩子真诚沟通道歉、获得谅解,另一方面对孙辈也要爱护,做出老人慈祥善良的榜样。血浓于水,没有那个孩子面对自己老人真诚的沟通而无动于衷的。
如果真的出现了通过国家法律部门强制执行的赡养局面,那你们之间仅有的那点亲情荡然无存,相信作为老人,你的晚年将更凄凉悲惨!

回答(2):

  不赡养老人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报警或直接去法院上诉即可。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回答(3):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二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第七十二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第八十二条 涉及老年人的工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无障碍设施所有人、管理人未尽到维护和管理职责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有关单位、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4):

可以有三个部门都可管:1、民政部门,但是没什么执行力度。2、报警110什么都管,但是处理方法不一定得当,很多警察还是法盲。3、直接上法院起诉,可以协调二者的关系,协调不好可以硬判子女的赡养义务,但子女如若不执行义务,法院强制执行也是比较难的。

回答(5):

不赡养,归法院管。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儿女的合理要求。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