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初级)
1.硬件操作技能:
①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的基本功能和操作,常用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的基本操作(如常用的键盘、鼠标、光驱、U盘、打印机、显示器等);
②了解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基本组成与结构;
③会正确开关计算机;能够正确使用校内所配备的各类电教教学设备。
2.软件使用技能:
①熟悉常用计算机操作系统用户界面和基本操作(如文件管理、启动运行应用程序);
②熟练掌握一种汉字输入法,每分钟可输入15个汉字;
③掌握在计算机上新建、重命名文件夹及复制、粘贴、删除、移动文件等操作;
④会使用Winrar、Winzip压缩软件进行压缩与解压处理;
⑤会使用Word办公软件进行文字输入并进行简单的内容、格式编排和打印;
⑥能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
⑦会在互联网上浏览信息,搜索教育、教学资源,会在网上进行上传、下载等操作。
3.信息化教学素养:树立与教育信息化相适应的信息意识;能够对各类信息化教育资源进行价值判断,选择与任教学科相适应的信息化教育资源并应用于课堂教学。
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中级)
除具备初级能力外,还须达到:
1.硬件操作技能:
①知道常用硬件媒体设备种类与功能(如声音、图形、图像、动画、视频,每种设备适用于何种环境以及适用于传递哪一类型的信息);
②了解多媒体硬件技术在教学中的发展趋势。
2.软件使用技能:
①能使用文字处理软件(如Word等)熟练编排所任教学科的试卷;
②会使用电子表格软件(如Excel等)进行较高级的数据分析、筛选及其它数学运算;
③熟练使用多媒体课件制作工具(如PowerPoint等)制作课件,能将声音、图片、视屏、动画等各类素材进行整合运用。
③能初步运用多媒体工具对信息加工处理(如对声音、图形、图像、动画、视频等形式的信息进行加工、编辑和处理);
④熟练使用电子邮件、电子公告板(BBS)、网络寻呼工具(QQ、MSN等)、个人博客(Blog)进行表达和交流;
⑤会安装与卸载常用的应用程序。
⑥了解计算机病毒的一般特征也预防措施。
3.信息化教学素养:能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教学环境;编制适于所任教学科信息化教案及课堂实施方案;将各类教育资源与日常教学进行整合并合理应用,善于利用教育资源突破教育教学重、难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能够帮助学生有效地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指导学生获取信息化学习资源(如通过网络获取学习资源或相关辅导材料,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学习)。
4.等级要求范围:我市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校级班子成员及45周岁(含)以下教师均应达到信息技术中级应用标准。
三、信息技术能力应用标准(高级)
除具备初、中级能力外,还应达到:
1.硬件操作技能:
①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架设所需的各类硬件知识;
②能对机房及电子备课室计算机等设备进行简单故障排除;
③能对学校常用电教设备进行维护和简易故障排查;
2.软件使用技能:
①对计算机操作系统及网络操作系统有较深的了解(会安装、使用、备份与还原操作系统);
②熟练使用常用软件对素材进行加工、处理(如利用文字处理软件对信息进行编辑,利用统计软件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等);
③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的操作技巧;
④熟练掌握1-2种多媒体课件制作工具(如PowerPoint、Flash、几何画板等),能够制作网络课件;
⑤为学校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建设及各类资源系统软件的架设和WEB发布提供支持等;
3.信息化教学素养:认识网络教学信息的传递手段,以及教学媒体的类别和功能;能够根据不同信息化教学媒体的特点,设计实现不同教学目标的学习活动与学习模式(如利用网络多媒体技术实现探究性学习、研究型学习与案例学习等学习模式);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环境开展教学交流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