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是从元朝开始正式归属中央政府管辖的。
西藏北邻新疆,东接四川,东北紧靠青海,东南连接云南;周边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国家及地区接壤,陆地国界线4000多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
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元朝始,中央政权始终对西藏行使着有效管辖。藏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
西藏唐宋时期称为吐蕃,元明时期称为乌斯藏,清代称为唐古特、图伯特等。清朝康熙年间起称西藏至今。
扩展资料:
西藏是中国湖泊最多的地区,湖泊总面积约2.3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湖泊总面积的30%。1500多个大小不一、景致各异的湖泊错落镶嵌于群山莽原之间。
其中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有纳木错、色林错和扎日南木错,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47个。西藏湖泊类型多样,几乎包含了中国湖泊的所有特征。
区属湖泊中,淡水湖少,咸水湖多,初步查明的各类盐湖大约有251个,总面积约8000平方公里,盐湖的周围多有丰饶的牧场,也是多种珍贵野生动物经常成群结队出没之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藏
元代
元朝时,西藏正式成为元朝的行政区,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称为宣政院辖地。宣政院是元代管理宗教事务和西藏军事民政的机关。元朝初建,一切建制沿袭唐宋,根据实际需要,亦增设一些新机构,宣政院即是其一,主掌宗教和少数民族事务。由于元朝统治者崇信喇嘛教,大力推行宗教,因此主管宗教事务的宣政院权势极大,宣政院下设院使、同知、副使等官。宣政院初名总制院,设置于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年),至元二十五年改为宣政院。宣政院官职人选僧俗并用。遇地方有事,则设行宣政院驻当地处理。凡重大军政问题,均与枢密院共同决定。宣政院,秩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遇吐蕃有事,则为分院往镇,亦别有印。如大征伐,则会枢府议。其用人则自为选。其为选则军民通摄,僧俗并用。至元初,立总制院,而领以国师。二十五年(1288年),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
《元史·百官志
(2017·随州)西藏正式纳入中国的行政区开始于元朝。
1279年,元统一了全中国,西藏成为中国元朝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个行政区域。
详情请看:http://www.cnhan.com/gb/content/2009-03/27/content_988695.htm
元朝,当时元政府招降吐蕃,设立宣政院,开始了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