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求大家帮帮我。我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姥爷去世了,没有来得及立遗嘱,我姥姥现在想

2024-12-04 09: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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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继承法》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孙女是有继承权的,孙女的继承权是姥爷的那一份。

第一:据继承法规定,如果儿媳尽到了赡养义务,儿媳可与姥姥及两个女儿作为第一继承人平均继承姥爷的财产。所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儿媳不孝顺,姥姥是不能剥夺儿媳的继承权的。而孙女作为代位继承人是有权继承权本是他父亲或母亲的继承权.
换句话说就是:姥爷的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只分给两个女儿是不行的,姥爷的财产要由姥姥,两个女儿,儿媳或孙女(如果儿媳没有继承权就由孙女继承)四方平分。

第二: 你姥姥本身的一份财产(与你姥爷的所有财产的一半)加上继承你姥爷的那份(如上所术,为姥爷财产的四分之一),完全由姥姥自由支配,想给谁就给谁。不想给儿媳也完全可以。

第三:因为儿子死了,那么孙女有没有继承权?她要是有,有的是姥姥的那份?还是姥爷的那份呢?
答:儿子死了,如果儿媳作为第一继承人,则孙女作为第二继承人是没继承权的。但如果儿媳没有继承权,则孙女作为代位继承就可以继承姥爷的四分之一财产(孙女要与姥姥及两个女儿平分),至于姥姥的财产,则是由姥姥决定。

总而言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儿媳没没尽赡养义务,儿媳就有财产继承权。孙女没有,反之如果有证据证明儿媳不尽孝道,将可以剥夺继承权,儿媳继承权如果被剥,则孙女将有权继承。所继承的财产为姥爷财产的1/4。
至于姥姥的财产,爱给谁给谁,由姥姥说了算。

回答(2):

这么说吧 比如你姥姥和姥爷夫妻共同财产20万元 现在你姥爷死了 只能是你老爷的那10万拿来继承 这10万由你姥姥 两个女儿还有孙女分别继承 儿媳如果尽主要孝道达话是可以作为迪一顺序继承人达 但你这里儿媳没有尽孝道 所以无权分的财产 因为儿子是死于姥爷前达 发生代位继承的所以孙女也可分得2.5万 现在你姥姥总共有自己的10万 加上继承姥爷达2.5万 总共12.5万 遗产继承是以遗嘱再先 法定继承再后 只要你姥姥在遗嘱中注明以后的12.5万有两个女儿分的话那就可以了。遗嘱怎么写 到时就是怎么分的

回答(3):

如果你老爷已去世,那所有财产都属于你姥姥。如果没去世,所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你姥姥的财产他想让谁继承就让谁继承,想怎么继承就怎么继承,完全不用考虑亲戚关系,即使全部给个陌生人,也不成问题。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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