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四军医大学录取分数线

2024-12-02 15: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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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军医大学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第四军医大学2006年将面向陕西省招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200名。所有招收学生不参军入伍,不享受军人和军校学员待遇,不实行统一分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招收人数
学费(元/年)

630101
临床医学
专升本
三年制
50名
8200

630299
护理
专升本
三年制
150名
8200

三、招生对象

1、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省内学校2006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考生报考专业必须与本人在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相同;对于专业不同的考生,学校有权根据其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的相近程度决定是否录取;

3、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不招收其它语种考生。

四、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现象,成绩合格,未受过任何处分;

3、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所选课程必须与拟报考专业规定的课程一致);

4、生源学校对考生资格审查合格;

5、考生年龄在23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6、体检结果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医学专业体格检查标准,同时要求男生身高1.62米以上,女生身高1.57米以上,五官端正,肢体不能有残疾,乙型肝炎五项检查正常,无药物过敏史;

7、护理专业只招收女生。

五、收费办法

1、学费:新生报到后一次缴纳全部三年学费共24600元。

注:由于军校无国家下拨的教育补贴,因此收费标准要高于地方同类院校。

2、住宿费:按照两种标准收费,其中新学生宿舍按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四人带卫生间,达不到4人标准递减),其它宿舍按每人每年650元标准。实行每学年每人注册前随学费收取,最后一年(临床实习)不在校内的,不收住宿费。

3、教材费、被服费、生活费以及超出学校配量标准之外的费用由学生自理。

4、军队院校不在国家助学贷款发放范围之内,因此学生入学后不能申请银行的助学贷款和享受相应的助学优惠政策。

六、管理

1、新生报到后,经学校复查合格,并按照要求缴纳各项费用后,即可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对于复查不符合招生规定或体检不合格的违规学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的学生,学校将不予注册。

2、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统一着军校学员服(服装自购),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第四军医大学地方生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3、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对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学校将发给陕西省教育厅统一下发的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学校有关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七、就业

面向全国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自主择业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学校根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协议进行派遣。

本招生简章由第四军医大学训练部教务处地方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乐西路17号

学校网址:www.fmmu.edu.cn

通讯地址:第四军医大学训练部教务处地方生管理办公室

电话:(029)84774316 84774340邮编:7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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